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花費18萬元入住養老院,入住發現實際服務與宣傳不一致,養老院貨想要退款卻被養老院拖延……日前,不對板消保委84歲的支持消費者顧先生遇到了這樣的糾紛,遂向上海市奉賢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訴訟要求養老院退款。成功對此,退款奉賢區消保委支持消費者起訴,入住最終成功退款。養老院貨
記者了解到,不對板消保委某養老院在宣傳手冊中宣稱其引進先進單元式照顧理念,支持提供定制化生活照護方案,訴訟配備專業營養師團隊為老人合理規劃營養膳食,成功還設有臨近三甲醫院綠色就醫通道,退款并提供專家上門坐診等服務。入住顧先生看到后,認為符合其需求,于是花費18萬元入住該養老院。
但入住后,顧先生發現,養老院實際提供的服務與宣傳內容不符。其與養老院交涉,要求退款并終止合同,然而養老院始終沒有履行退款承諾,顧先生遂向奉賢區消保委投訴,要求退款并終止合同。
奉賢區消保委聯合成員單位奉賢區民政局多次約談養老院實際控制人進行調解,同時還通過奉賢區融媒體中心共同參與報道此事,但養老院均不予回應。基于此,奉賢區消保委邀請消保委公益律師為顧先生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并協助其向奉賢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幫助并指導其收集證據材料,同時向奉賢區人民法院提供相關調查情況,多次旁聽法院開庭,全程參與案件審理。
近日,奉賢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顧先生與養老院簽訂的服務合同合法有效,鑒于服務合同的性質,不宜強制繼續履行,顧先生要求解除合同,應當予以支持。同時,養老院制作的宣傳手冊中的內容對顧先生的選擇發揮了重要影響,且實際提供的服務與宣傳內容相比確實存在瑕疵,因此,法院綜合考量顧先生的實際居住時長及繳費情況等因素,判決養老院退還18萬元,并賠償顧先生相應的利息損失。案件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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