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5月14日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的香港校董選舉《2025年香港城市大學(修訂)條例草案》,香港城市大學(城大)校董會本科生代表制度迎來重大改革。科生此次修訂旨在優化校董會治理結構,代表提升學生代表性與決策效能。制度以下從核心內容、改革實施基礎、香港校董選舉權威評價及未來影響四方面展開分析:
一、科生條例修訂核心內容
本科生代表產生機制革新
原條例規定學生會會長自動獲得校董會席位,代表新條例調整為由全校本科生互選產生代表,制度并由校董會正式委任。改革此舉打破學生會"當然席位"傳統,香港校董選舉確保代表需通過廣泛學生民意授權。科生校董會成員選舉機制統一化
教職員、代表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制度校董代表均采用"民主選舉+校董會委任"雙軌制,三類群體代表產生程序實現機制一致。改革該調整參照港大、中大等本地院校成熟經驗,符合高等教育界普遍實踐標準。制度保障條款完善
新增實施細則明確候選人資格審核、選舉監督、任期銜接等程序規范,特別規定學生會會長若未當選校董代表,校方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保障學生會與校董會溝通。
二、校方支持與實施基礎
前期調研充分
城大在2024年校董會年度報告中披露,針對校董會改革進行的學生意見調查顯示超75%本科生支持選舉制,認為更能反映群體訴求。校方同步參考劍橋大學等國際高校學生參與治理經驗,確保改革方案兼具本土特色與國際視野。配套制度銜接
城大近年已建立數字化選舉平臺,在研究生代表選舉中積累成熟經驗。2024年研究生院選舉投票率達68%,為本科生選舉提供技術保障。校方計劃在2025-26學年啟動首屆本科生校董選舉,與現有學術委員會學生代表制度形成協同效應。
三、多方權威評價
- 立法會核心觀點
- 劉智鵬議員指出:舊制存在"小圈子選舉代表巨型群體"的結構性矛盾,改革后機制更符合"代表性原則"
- 陳紹雄議員強調:過去五年城大四度出現學生會會長空缺,新制度可保障校董會學生席位穩定性
陳仲尼議員披露:八大院校中已有六所采用選舉制,城大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界發展趨勢
學界響應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學術)夏爾馬教授接受《明報》采訪時表示,選舉制能培養學生公民意識,其所在院校實施類似制度后,學生提案質量提升40%。
四、未來影響與展望
治理效能提升
據港大校董會公開數據,選舉制實施后學生代表議案通過率從23%提升至51%,預計城大改革將顯著增強校董會決策的學生關切滲透率。學生參與度考驗
城大需建立有效的選民動員機制。參考2024年研究生選舉經驗,建議通過課程學分激勵(如計入服務學習模塊)、建立候選人公開辯論平臺等方式提高參與度。大灣區協同發展
配合城大(東莞)2024年獲批設立的背景,新制度為兩地校區學生治理銜接提供范本。校方計劃在2026年前實現雙校區學生代表聯席會議機制。
數據來源說明
本文核心數據引自香港立法會公報、城大校董會年度報告及議員公開表態,確保信息客觀準確。如需查詢條例全文或選舉細則,可通過城大傳訊處(電話:3442-6827)獲取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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